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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屋頭期款
想請教各位夫妻同胞,如果遇到購屋時需要繳付頭期款,這個款項通常是夫妻一起努力存錢呢? 還是男生的肩膀要夠硬,獨自一個人負擔呢? 還是有個富爸爸,直接開口跟他預借呢?<div></div> 3>1>2首選當然是富爸爸啊。 這需要雙方一起討論有共識比較重要 老公30萬
老婆10萬
借貸50萬
總計:約90萬當作頭期款
之後再慢慢一起攤還~~~
繳款到...65歲退休剛好繳完QQ 有父母靠當然優先父母
而買房是一家人的事
當然要先溝通好, 預算, 大概總價要買多少的
頭期要準備多少, 每月各自拿出多少繳房貸
存款也要有點準備
另外預售屋要小心, 大多10%頭期, 但另外10%要在完工二三年內還完也是不小數目
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 會問這個問題肯定是沒錢,如果沒錢硬要一方支付,最後負債了還不是兩個人共同承擔。
所以這個問題... 最好是夫妻一起 …這樣以後想到要離婚要分財產很麻煩 …就會冷靜想想了 我們是夫妻一起負擔,但房子先掛其中一人的名下,這樣還可以保留另一人的首購貸款資格 看情況吧...
要是夫妻年齡相近那一起付OK
但可能男生大女生13.15歲
貸款可以一起...
但還沒能力付頭期款...就有點說不過去了
看您的情形適合哪一種?愈少花到自己的錢愈好。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 爸爸有多少才是重點阿~~
要看雙方的能力壓,能力相當當然是一起,男生能力夠的話當然多努力些,如果能力都不好就交給富爸爸囉 頭期款是一種能力証明,証明你可以擁有房子
不論你是自己存的,夫妻一起出,或是老爸給的~~
這個能力能延續嗎?
優選可以長久持續的那個方案 這個要夫妻一起討論有共識比較重要,沒有特別說誰要付 夫妻想自己住 就應打拼一陣子
別想要自住自由 連搬出去租屋都不願意 卻要父母出錢(父母自願不算)
並不適當 夫妻共識 可以聯名登記 別預設離婚的事 彼此的信任要有
都要離婚 那結婚幹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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